2010年6月29日 星期二

限制身高就是歧視 北市罰華航30萬元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6/18 13:05"

華航上個月21號招考空服員,由於4月22號華航在公司網站上,公佈招募條件,限制報名資格,女性要在160公分以上、男性170公分以上,台北市勞工局昨天(17號)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認定,華航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認定已經成立就業歧視,北市勞工局開罰華航30萬元,華航可以提出訴願。

(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華航這次招考空服人員,4月22號在公司網站、媒體及報章雜誌上,公開招募條件,其中報名資格限制身高,女性必須在160公分以上、男性170公分以上,儘管5月21 號初試時,將身高限制,改為以光腳、伸手能碰觸到機艙行李櫃高度方式,不過因為華航沒有就招募廣告中的身

高限制,進行後續更正,台北市勞工局在17號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做出決議,評議華航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限制身高,就業歧視成立,依同法第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開罰 30萬元。

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說,後續華航可以在三十天內,向中央勞委會提出訴願。陳業鑫表示,企業對外招募員工,招募的條件如果有實質關連性,例如劃一個行李箱的最高位置,讓空服員碰觸測試,這是國際民航組織工作手冊規定,有安全考量,就不構成就業歧視,而不應該直接設定身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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