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陳情回覆內容 這六型最糟

聯合 更新日期:"2011/03/23 09:45" 記者黃福其/新北市報導

市府研考會從爆增案量中,針對各局處答覆內容挑出「不當案例」,分為六大類。

其一是「敷衍處理」型。教育局接獲民眾多次陳情,某社區有未立案補習班,官員詢問警衛後,即回覆民眾「稽查時該址大門緊閉、按鈴無人應門,經詢問為安親班,故移請社會局主政。本案查處結果該局將公告網站,台端可逕行查詢。」

二是「傳統官僚」型。民眾陳情,板橋區某坍塌建物遭流浪漢占用,工務局回覆「本局『已轉知』警察局及社會局,為維護秩序與安全,請該局協助派員查察。」

三是「答非所問」型。新店區民眾向工務局陳情,某社區機車停放電梯及逃生梯前,非常危險;官員回復「新店○○號外牆設置廣告招牌案無許可證案。」

四是「言語恐嚇」型。民眾向工務局檢舉,違規室內裝修工程影響安寧,官員卻回覆「勘查結果未發現,請台端謹慎查明避免影響他人無謂困擾,否則涉及刑事責任,後果自行負責!」

第五類為「八股賣弄」型,例如民眾陳情某國中師生比例及學區調整案,教育局卻回覆貼上一篇說明教育理念的文章。

第六類是「引經據典」型,民眾陳情違規告發案,警局卻引用行政程序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安全處罰條例,最後才說「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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