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違停腳踏車 台大羅斯福路段 明起拖吊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1年10月26日 下午1:47

〔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台北市交通局和交通警察大隊明天起,將針對台大校區羅斯福路上的違停腳踏車「開鍘」!停管處表示,這次專案台大校方將全程配合,交大接下來也會持續執法,不過,被拖吊的腳踏車目前暫不開罰單,也不收移置和保管費。

交大表示,台大的拖吊專案將從明天開始執法,路段包括台大學校門口羅斯福路四段(新生南路至基隆路)及對面水源市場前(羅斯福路四段八十二至九十二號)。被拖吊的自行車,目前採不製單舉發、不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措施,但包括大安分局、中正第二分局都已將該區塊列為持續重點取締項目,提醒民眾依規定停放自行車。

須憑身分證明文件領車

停管處說,凡貼有台大識別證的違停腳踏車,將直接移置台大水源校區內自行車拖吊移置場(地址:思源街十八號,電話:02-33669529),其餘則移置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地址:建國南路二段二六九號B1,電話:02-27398983),民眾須憑身分證明文件領車,逾四個月未領回將依規定以廢棄物處理。

停管處連續兩週在該路段張貼提醒告示,且本週還從「敬告」,提升為「警告」,但效果並不好,以違停最嚴重的舟山路口,昨天仍有整排違規停放的腳踏車,停管處人員每天張貼的告示也都在一百張以上,數量並未減少。

副處長謝銘鴻表示,這次專案包括交通局、交大和台大校方會一起合作,並持續進行。另外,停管處已在羅斯福路上新增加四十公尺的腳踏車停車區,可再容納一百輛腳踏車,加上原本捷運站出口的腳踏車架,也還有不少停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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