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李嗣涔讓台大蒙羞(陳子瑜)


2012年11月16日

昨天台大校慶,台大學生聲援紹興社區居民,校長李嗣涔竟找警員進校園維持秩序。黃世宏攝
昨天(15日)台大校慶當天,校長李嗣涔為了典禮的表面和諧,竟找來大安分局警員,於校園內對前來表達訴求的紹興社區居民及聲援的台大學生舉牌警告「行為違法」,寫下台大創校以來最羞恥的一頁。

位於台北市紹興南街與信義路一帶的紹興社區,是戰後以來政府缺乏妥善都市計劃,使得大量民眾被迫住進國有地違建的代表之一。他們在此成家立業已逾半世紀,負責管理此區的台大卻於去年以一紙律師函,要求居民於60日內拆屋還地;更於今年提出告訴,完全不顧社區發展的歷史脈絡,以及居民和學生的平等對談訴求。
回顧台大校史,管理學院二館與醫學院新館的前身也都是此類違建,但當時的校長們卻從未像李嗣涔這般直接以訴訟威脅。更何況,既然台大校方要走法律程序,那就更不應忽視《行政程序法》第8條所明定的信賴保護原則,給予居民們合理的安置與補償。
此外,更令人錯愕的是警察在毫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公然由校長迎請進入校園。觀之解嚴以來的校園抗議事件,如政大學生抗議校方處置流浪狗不當、成大師生反對自主治理方案、或高師大學生抗議校園空間等,從未有校長因他人異議而要求警察進入校園。
縱使是長期戒嚴之前的四六事件,時任台大校長的傅斯年也因為警方未經正當法律程序就入校逮捕學生,而向警備總部司令彭孟緝嗆聲:「若有學生流血,我就向你拚命!」

竟放任軍警進校園
據此奠定了日後《台大組織規程》的第59條:「除本大學駐衛警察外,軍、警未經校長委請或同意,不得進入校園,但追捕現行犯者,不在此限。」
傅校長是何等風骨!然而軍警不得任意進入校園原則、以及台大向來自豪的自由學風,就這麼諷刺地在台大校慶當日被一面高舉的「行為違法」木牌給打破,只為了李校長想要場面好看與耳根清靜。這無疑是對「敦品勵學、愛國愛人」的台大校訓狠狠地打了一巴掌,更是台大創校以來最羞恥的一日。
這些為弱勢居民聲援的台大學生們,才是真正實踐了台大校訓,並且讓台大之所以為台大的典範。公平、正義、理想、為弱勢發聲,才是台大能對宇宙之精神做出的貢獻。至於理應身為表率、高居廟堂之上的李校長,會留下什麼給後人?這就無須贅言了。

作者為台灣大學校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116/3464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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